202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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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7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581,5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2,220,9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股份数18,845,750股,下同)的26.535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368,8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3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12,7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5%。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多、朱怡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年9月1日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已回购的股份4,828,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1,066,667股减少至276,237,767股,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281,066,667元减少至人民币276,237,767 元,相应减少4,828,900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证券部

邮编:215325

联系人:徐一佳、王静、成一诺

电话:0512-83639672

邮箱:info@rnafilms.cn

3.其它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