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9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孙增武、谢秀娟以及独立董事钱小祥、陈华、薛文成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造六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的议案》

为落实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优化船队运力结构,有序推进老旧船舶运力更新,进一步强化在内外贸化学品船舶运输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并稳固行业地位,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老旧船舶运力置换的相关政策,公司拟与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南京船厂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新建六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的建造合同,单艘船舶造价为人民币16,580.00万元(含税价),六艘船舶建造总价款合计人民币99,480.00万元(含税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建造船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合同签署、船舶监造、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造六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造六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

化学品/成品油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优化船队运力结构,有序推进老旧船舶运力更新,进一步强化在内外贸化学品船舶运输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并稳固行业地位,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老旧船舶运力置换的相关政策,拟与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南京船厂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新建六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的建造合同,单艘船舶造价为人民币16,580.00万元(含税价),六艘船舶建造总价款合计人民币99,480.00万元(含税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建造船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合同签署、船舶监造、船舶权属过户、船舶证书转移登记等。

(二)本次投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造六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拟投资建造船舶的交易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投资标的情况

投资标的为投资建造六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2、关联关系及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与公司无业务往来。通过公示信息查询,该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六艘船舶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按单艘船舶分别签订6艘船舶建造合同,除交船期外,各艘船舶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一)合同签署方

买方(委建方):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承建方):招商局船舶工业集团南京船厂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卖方同意在卖方建造厂设计、建造、装配、试验、检验、下水并建造完成壹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买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付款。

(三)合同价格

本船的购买价为人民币165,800,000(大写:壹亿陆仟伍佰捌拾万元整)。上述合同价格为含税(增值税税率13%)人民币交船价,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设计费、入级费、以及试验、检验、测量等服务费,但不包括买方供应品的费用和本合同条款所明确的买方自费项目的费用。

(四)付款方式

各艘船舶建造合同,均分别在合同签订生效、船舶开工、船舶铺龙骨、船舶下水、交船等节点,按照10%、20%、30%、20%、20%的比例支付相应的进度款,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价格调整金额(包含加减账),与第五期款一起结算。

(五)交船期

如船舶建造因合同许可的原因延迟交船,上述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

(六)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造6艘13,50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系综合研判当前化学品航运市场对老旧船舶运营趋严的监管要求、未来化学品运输市场船型发展趋势,并结合交通运输部对内贸化学品运输运力管控及老旧船舶运力置换相关政策,经充分分析评估、审慎论证后实施。本次投资建造船舶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新造船建成投用后,将持续优化公司运力结构,推动船队向年轻化、高端化、专业化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新造化学品/成品油船舶货舱采用双相不锈钢材质,设置14个货舱,单舱单泵单管线设计,可同时装运最多14种货物,能够有效满足客户对高端精细化学品运输的实际需求,增强船队对客户多品类、大批量、广覆盖、高时效运输需求的适配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在高端化学品领域的运输服务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本次投资建造船舶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以化学品船舶建造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多轮竞争谈判比价后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船厂选择综合考量其造船能力、可用船台、交船期等因素。本次投资建造船舶,公司将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实施,并将统筹考虑运输市场供需关系、产业政策、运力置换节奏、船舶建造进度和交付时间等多项因素,合理规划未来资本开支。本次投资建造船舶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散装液体化学品运输市场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下游化工行业需求、运力供给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若未来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造船投运后运价不及预期、船舶利用率下降,进而影响项目投资回报。公司将持续跟踪宏观环境、化工下游需求及行业运力供给变化,建立市场供需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调整运力投放节奏与经营策略,统筹内外贸航线组合,灵活布局国内及国际航线业务,分散单一市场波动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船舶建造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0,176,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43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03,5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5,441,580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3,980,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9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6,196,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4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9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6,206,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5%。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以上提案均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且均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峰、吴永全;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