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8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0日(星期四)至09月1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10:00-11: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林木勤先生,董事会秘书:詹宏辉先生,财务总监:彭得新先生,独立董事:游晓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10日(星期四)至09月1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詹宏辉
电话:0755-26980181
邮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8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3栋东鹏饮料)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8月31日14:30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召开,表决采用现场结合网络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10%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第2项议案、第3项议案、第4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议案2、议案4,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汤海龙先生、王茂竹女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