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3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贾岭达女士
公司董事长陈南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贾岭达女士主持。
8、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7人,代表股份344,429,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05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79,184,048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11,729,321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67,454,727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1,405,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0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2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4%。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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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赵磊、黄凌寒。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