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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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6年9月3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在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投资者提交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如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关于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A类:000590(简称: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A);C类:016179(简称: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C)
3、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4月1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并进行清算。
自2026年6月23日起,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3000万元,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的情形持续60个工作日(即持续至2026年9月14日),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于2026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期,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华安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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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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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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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本公司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电科思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发行人于2026年9月1日发布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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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