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商务绿洲园区A8栋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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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志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李元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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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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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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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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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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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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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3、4、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佳隆、徐双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8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6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限定筹划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