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32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因公司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32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因此,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32元/股调整为9.3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 年6月4日生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 年8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9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15,524,281股)的比例为1.5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695,1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钢制品”)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钢制品与债权人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整。
2、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绿建”)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绿建与债权人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整。
3、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碳中和与债权人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8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4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限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680,0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578,700万元,公司对东南钢制品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95,500万元,对东南绿建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14,800万元,对东南碳中和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23,9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60号2幢
法定代表人:李春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线、电缆经营;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灯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钢制品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经查询,东南钢制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3899号709-41号
法定代表人:项振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东南绿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东南绿建100%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经查询,东南绿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八路89号-1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碳中和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经查询,东南碳中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东南钢制品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钢制品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保证债权之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2、公司为东南绿建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保证债权之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3、公司为东南碳中和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保证债权之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东南钢制品、东南绿建、东南碳中和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东南钢制品、东南绿建、东南碳中和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728,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91,810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25%,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