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7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期权简称:通宇JLC1,期权代码:037918。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5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96.2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36%,行权价格为11.90元/份(调整后)。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2026年9月8日起至2027年7月1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2026年9月8日起,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内部邮箱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2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五)2025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232.70万份股票期权,向164名激励对象授予2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为自授权之日起12 个月,等待期满后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5年7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7月14日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一)行权价格的调整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92元/份调整为11.90元/份。
(二)行权数量的调整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未达标,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应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20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期权简称:通宇JLC1
(三)期权代码:037918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11.90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6.20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已剔除因个人原因离职及第一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以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确认数据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行权期限:自登记结算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7月14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未达标,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8.9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 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1,144.78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96.20万股,资本公积增加1,048.58万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应自筹认购相应股票期权所需全部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 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期权自主行权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