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集泰股份,证券代码:002909)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报告全文。
4、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整体销售收入为2,845.4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88%,占比较低。该业务经营情况受下游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客户验证进度等因素影响,未来业务发展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液冷硅油目前处于商业化应用前的关键验证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订单及销售收入,未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产品的验证周期及结果、后续订单获取和规模化销售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集泰股份,证券代码:002909)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书面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报告全文。
3、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领域业务整体销售收入为2,845.4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88%,占比较低。该业务经营情况受下游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客户验证进度等因素影响,未来业务发展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液冷硅油目前处于商业化应用前的关键验证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订单及销售收入,未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产品的验证周期及结果、后续订单获取和规模化销售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