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6-04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和2020年向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或“借款方”)提供合计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后借款方归还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部分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催讨,借款方及担保方均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提起诉讼。经公司与被告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机械”)协商,2024年9月29日,公司与浦发机械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浦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进”)签署《和解协议书》,就中国能源借款的本金债务部分的偿还方案达成和解,上述诉讼已结案。
2025年8月,公司就中国能源借款的剩余债务部分向中国能源及担保方上海中油国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国电”)、上海昌泰电气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债务人追偿,并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沪0115民初94754号(以下简称“诉讼一”)和(2025)沪0115民初94749号(以下简称“诉讼二”)。
关于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2024年10月1日、202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诉讼一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中国能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公司借款利息人民币29,354,602.19元、罚息人民币160,747,265.25元;
2、中国能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截至2026年8月7日的复利人民币14,172,233.40元,以及自2026年8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复利(以尚欠借款利息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3655%计算);
3、中国能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律师费损失人民币150,000元;
4、若中国能源届期未能履行上述第一至三项付款义务,则公司可以与中油国电协议,以股质登记设字[002019]第0077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项下的质押股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中油国电所有,不足部分由中国能源继续清偿;
5、驳回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8,438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063,438元,由中国能源、中油国电共同负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诉讼二的判决结果。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判决为诉讼一的一审判决,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因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