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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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5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汪树青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倪艺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何斌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公司境内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贺琳菲律师、徐忆琳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H股投票鉴证机构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按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监票人)派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律师和徐忆琳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5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执行董事离任情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威先生的辞呈。王威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自愿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非执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威先生的辞任自其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威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并已按公司规定妥善做好交接工作。2026年9月1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已选举何斌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并将在离任后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威先生已确认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对王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