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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
提示性公告

2026-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26一4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2月20日,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风炎”)、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投资”)、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益信”)与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协议解除后,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的董事均为张波涛先生,且上述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

● 北京风炎计划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2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17,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34,8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股东北京风炎于2026年6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66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股东北京风炎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4,9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5%;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098,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出具的《关于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9月1日,股东北京风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47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4,3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104,098,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比例5.98%。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2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比例5.04%,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2、表格中的比例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3、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持股情况指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中股东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保持不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北京风炎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2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北京风炎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股份的股东,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自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仍应当继续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大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豪润达

股票代码:002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22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5层501-7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301

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豪润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北京风炎”)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229

登记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327897876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05-18至2035-05-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风炎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新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投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301

登记机关: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8053531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3-10-1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瑞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新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瑞益信”)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登记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FLTD8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8-11-1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瑞益信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新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风炎除持有七彩化学(300758)、德豪润达(002005)5%及以上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2025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与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协议解除后,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的董事均为张波涛先生,且上述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风炎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股东北京风炎计划于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9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2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8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风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北京风炎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9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0,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与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晟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协议解除后,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的董事均为张波涛先生,且上述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1日,股东北京风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9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0,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公司124,663,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比例7.16%。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北京风炎及其一致行动人领瑞投资、领瑞益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621,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4%,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注: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2、表格中的比例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3、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持股情况指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风炎、领瑞投资、领瑞益信》中股东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最终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保持不变。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1日,股东北京风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7,0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6,9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0,0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

除上述减持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任何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