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8)。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9月1日,公司收到单独持有公司5.16%股份的股东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公望”)送达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函》,杭州公望拟向公司提名吴丽君女士、胡巨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代表杭州公望作为重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监督,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关于提名吴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胡巨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独立董事3人”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设独立董事4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关于临时提案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对杭州公望提交的临时提案开展审查工作,审查其提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审查情况。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丽君,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2012年4月,任职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2012年4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胡巨江,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2018年4月,任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2018年4月至今,任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6-040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吴博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0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72%;财务总监李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48,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9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吴博文先生、李翔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吴博文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825,800股,即减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982%;李翔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562,100股,即减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95%。
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吴博文先生、李翔先生的减持结果通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吴博文先生、李翔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份变动系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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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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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前持股数量”较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时的持股数量有所减少,系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其中,吴博文先生对应的9,430,000股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李翔先生对应的2,128,000股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吴博文先生、李翔先生均未减持股份。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减持计划期间,吴博文先生、李翔先生结合自身安排及市场行情等因素,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