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4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2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薛亚辉、董事刘治军、独立董事王仲、裴志军、张金睿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亚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与客户的合作高质量推进及交付,公司拟向泰国公司的客户FCA US LLC(以下简称FCA公司)出具《赞助、支持和保证函》,公司作为履约担保人,就泰国公司对FCA公司供货业务过程中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的泰国公司的各项义务提供履约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2026年9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6年9月2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26年9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4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6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6年9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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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本次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截至2026年9月16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6: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6层中原内配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朱会珍、证券事务代表闫辉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
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邮箱:zhengquan@hnzynp.com
邮编:450000
(四)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四、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8”,投票简称为“中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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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4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与客户的合作高质量推进及交付,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泰国公司的客户FCA US LLC(以下简称FCA公司)出具《赞助、支持和保证函》,公司作为履约担保人,就泰国公司对FCA公司供货业务过程中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的泰国公司的各项义务提供履约担保。
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delity Auto Components(Thailand)Co.,Ltd
设立地址:Highway3143 road, Tambol Nong Lalok, Ban Khai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21120
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224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70,000万泰铢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氢燃料电池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模具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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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泰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飞德利特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泰国公司客户FCA US LLC
4、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无最高限额,根据《赞助、支持和保证函》约定,本次担保的担保范围是被担保人未按照被担保人与客户签署的相关供货合同中约定履行的全部合同义务。
5、担保方式:在前述供应合同的整个有效期内,公司向泰国公司提供财务、经济、管理和技术援助与支持,以确保泰国公司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持续向客户供货。如泰国公司未能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公司按照同样的条款和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并直接或通过客户认可的另一关联公司履行相关供应义务。
6、担保期限:无固定期限,公司依据《赞助、支持和保证函》,在与客户所签供应合同的整个有效期内履行相关义务。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泰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担保的相关事项有利于泰国公司持续开拓海外气缸套业务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提交董事会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50,000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1.78%;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赞助、支持和保证函》。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