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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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26年8月21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燕创德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宁波姚商燕创启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规模的26.04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本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宁波姚商燕创启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宁波燕创德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EK155
备案日期:2026年9月1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及管理进行严格监督,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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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