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6-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08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或“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ST威领”)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96

● 要约收购价格:18.00元/股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若要约期限届满时未达到前述生效条件,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 截至2026年9月1日,*ST威领股票收盘价为18.38元/股。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则投资者将因接受要约而遭受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决策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山南锑金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威领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67

4、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96

5、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78,177,450股

7、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

8、支付方式:现金

9、要约价格:18.00元/股

10、要约收购期限: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取得*ST威领不超过30.00%股份,获取*ST威领控制权,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收购人将凭借自身运营管理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经验,提升*ST威领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合规治理机制。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18.00元/股、拟收购数量78,177,45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407,194,100.00元。收购人已将703,597,050.00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5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为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3个交易日(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deal/offer/index.html)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990096。

2、申报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价格为18.0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份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应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要约收购生效条件及余股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威领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占*ST威领股份总数的5.00%)。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未达到前述生效条件,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不低于13,029,575股且不高于78,177,450股,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超过78,177,45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78,177,45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1股的余股,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收购人将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向中登公司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过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预受股份过户确认文件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4、要约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预受要约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六、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竞争要约情形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或设定相关权利限制前应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最后三个交易日撤回限制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七、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26年9月1日,本次要约收购净预受要约户数为22 户,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 222,026 股,净预受股份比例为 0.284%,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5%。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