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会议室八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898,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4,463,826股的49.1367%。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94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463,826股的48.5167%;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7,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463,826股的0.6200%。

(2)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雷雨晴、尹舜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