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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3、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 归属日:2026年09月08日

2. 归属数量:903,756

3. 归属人数:47

4.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票

5.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万股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所涉及股份数量已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进行了调整,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股票数量存在小数点(不足1股),因无法办理不足一股的登记,且为避免办理归属的数量超过授予的数量,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取整。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人离职、无人放弃,本次归属对象均已足额完成出资。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90.3756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09号)。公司本次发行新股计入实收股本959,81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10,834.90元。其中,由李可雷等47名激励对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缴纳4,964,693.25元,计入实收股本903,75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60,937.25元,由郭小平等5名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缴纳 305,953.65元,计入实收股本56,05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9,897.65元。截至2026年8月2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5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270,646.9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玖拾伍万玖仟捌佰壹拾贰元(¥959,81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10,834.90元。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56,056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903,756 股,因此本次股本合计变动959,812股,总股本将由473,001,266股增加至473,961,078股。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373,098.9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8013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473,001,266股增加至473,961,078股,按新股本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合法、有效。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结合公司已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等内容,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其他更新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