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2026-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6-01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裁决作出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除已承担的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20,768元外,无其他裁决债务或债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仲裁裁决现已生效,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申请人”或“反请求申请人”)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5)沪仲案字第263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1、刘明(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反请求被申请人”)以其与公司之间的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下简称“初始仲裁申请”),初始仲裁申请的暂计总金额为人民币31,038,283.00元。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以下合称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新增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2、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请求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赔偿律师代理费并承担本案反请求仲裁费,上海仲裁委员会也已受理了该请求,有关该仲裁案件反请求的相关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3、申请人刘明于2025年8月初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变更初始仲裁申请中的第一项仲裁请求为“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请求变更后的总请求金额调整为人民币25,867,133.00元,较之前请求暂计总金额减少了5,171,150.00元。有关该仲裁案件请求变更的相关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情况

上海仲裁委员会在2025年9月11日组织开庭审理了该仲裁案件,并于近日作出裁决如下:

(一)对申请人刘明第一项、第二项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二)驳回申请人刘明第三项的仲裁申请。

(三)对被申请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仲裁反请求不予支持。

(四)本案本请求仲裁费人民币240,933元(已由申请人预缴),全部由申请人刘明自行承担;本案反请求仲裁费人民币20,768元(已由被申请人预缴),全部由被申请人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于中国上海作出。本裁决文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仲裁裁决现已生效,裁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