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6-4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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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43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9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6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2,832,896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21.2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21.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27,4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