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6-083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万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66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321,41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0,339,59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BJAA8B0276)。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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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三江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名义签署;“内蒙古银行包头青山支行”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12000吨磁材深加工及磁性材料组件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本事项已于2026年8月24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按规定转入新项目“12000吨磁材深加工及磁性材料组件项目”专项账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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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