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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91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1日

至2026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9月18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9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毕晨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90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敖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嵇从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曹恒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钢先生、敖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嵇从民先生、曹恒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曹恒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嵇从民先生、曹恒华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将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钢先生:男,1958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化学工程博士学位。历任(从事)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事司公务员;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化工系石油化工专业博士后研究;美国Advanced Display Systems,Inc.研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运营副总裁、总裁;台湾佳録电子科技电子书部门经理;美国EaglePicher Technologies中国项目首席工程师、水平电池项目经理;印度Luminous Power Technologies,Ltd.中国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运总监、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任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2020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昆山工研院半导体显示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6年3月至今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196%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升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732%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启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065%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3993%的股份。陈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敖伟先生: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1年至2022年担任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PDT办公室主任;2022年至2024年担任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营销副总;2025年1月至今担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敖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嵇从民先生:男,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6年至2018年任太仓海关主任科员;2018年至2022年任南京动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至今任苏州清碳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嵇从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曹恒华先生:男,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至2021年任苏州新士凯工业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至今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恒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89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31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敖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嵇从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曹恒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ST清越 公告编号:2026-088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暨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交易类强制退市

2026年9月4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0.89元,总市值4.01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6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9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一)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情况

2026年9月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0.89元,总市值4.01亿元,公司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如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一)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4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第12.3.1条情形之一的,其股票自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3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一)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上市公司连续10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一)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2026年8月28日、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4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4条第四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一款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按规定披露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6日、2026年5月23日、2026年5月30日、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13日、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条第一款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2.6条,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将依法依规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