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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4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会成员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145,403,7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165,668.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4,15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311,514.45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18日出具德师报(验)字(26)第003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9,311,514.45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日、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830,569.52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批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5,403,7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165,668.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4,15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311,514.45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6)第0035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9,311,514.45元,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854,154.43元(不含增值税),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3,773,584.91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30,569.52元(不含增值税)已由自筹资金支付,剩余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50,000.00元尚未支付。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830,569.52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830,569.52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日、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830,569.52元(不含增值税)。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6)第E0217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8月3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计88,494.58万元人民币,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航新加坡”)投资,用于实施集装箱船舶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批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5,403,7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165,668.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4,15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311,514.45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6)第0035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9,311,514.45元,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实施主体为经航新加坡。经航新加坡设立事宜已履行前期董事会审议程序,该主体对应总投资额为11.94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8日、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项目进展暨拟投资设立境外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公司暨投资建造4艘集装箱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计88,494.58万元人民币,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向经航新加坡投资,用于实施本次集装箱船舶购置募投项目,前述募集资金对应的投资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剩余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筹措。本次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属于前述经航新加坡11.94亿元总投资额的组成部分,经航新加坡对应总投资额保持不变,本次投资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

四、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文):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NINGBO OCEAN SHIPPING(SINGAPORE) LONGITUDE PTE.LTD.

注册资本:500万新币

经营范围:SHIPPING COMPANIES,INCLUDING CHARTERING OF SHIPSAND BOATS WITH CREW(FREIGHT)(航运公司,包括光船租赁业务与带船员的船舶租赁业务);SHIP MANAGEMENT SERVICES(船舶管理服务)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系为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作出的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实施。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主体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日、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计88,494.58万元人民币,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经航新加坡投资,用于实施集装箱船舶购置募投项目。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批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5,403,7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165,668.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4,15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311,514.45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6)第0035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日、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航新加坡”),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计88,494.58万元人民币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向经航新加坡进行投资用于实施前述募投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开立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NINGBO OCEAN SHIPPING(SINGAPORE)PTE. LTD.)及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NINGBO OCEAN SHIPPING(SINGAPORE)LONGITUDE PTE.LTD.)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批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5,403,70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6,165,668.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4,15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311,514.45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6)第0035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同时,公司将新增开立2个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9,311,514.45元,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协定存款事项有序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任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日、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5号)同意,公司202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5,403,704股,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已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数由1,308,633,334股增加至1,454,037,03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8,633,334元增加至1,454,037,03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章程全文。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及换发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244543、245172

债券简称:G26宁远R、26宁远0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6,907,440.83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54,037,038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236,629.70元(含税)。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占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次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另行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上方案和授权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