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76.0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连利欧华能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利欧”)与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之间自2026年9月3日至2029年9月2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利欧华能泵业有限公司(“大连利欧”)
成立时间:1992年5月8日
注册资本:20,36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畅顺路19号
经营范围:泵及配件制造、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精密铸造加工;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大连利欧实现营业收入25,647.40万元,净利润111.4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连利欧资产总额为45,207.68万元,净资产为13,714.15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大连利欧华能泵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债务人:大连利欧华能泵业有限公司
1、主合同
主合同指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2、主债权
担保合同涉及的主债权包括:(1)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2)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3)保证额度有效期起算前已经订立的合同。(4)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具体债权的币种、本金金额、利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3、最高本金限额
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保证期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9月3日至2029年9月2日止。
5、保证方式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担保合同所涉及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13,63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24.52%。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02,350.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15.82%;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1,28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8.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温岭联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1.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大连利欧)。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