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2026-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6-03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控股子公司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新材或目标公司)

● 前次增资进展:2025年9月,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达成初步协议,拟由建信投资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31,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信投资及公司尚未实缴出资,建信投资拟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产)组建产品建泽十五期债转股投资计划(契约型基金,以下简称建泽计划)参与雪天新材增资,并在新的增资协议中约定解除前述出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天新材注册资本仍为88,150万元。

● 此次增资金额:雪天新材此次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投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东国投)和建泽计划,上述投资者每认缴1元注册资本应缴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元。其中中邮投资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农银投资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衡东国投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建泽计划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雪天盐业此前持有雪天新材51%股权,此次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4,000万元,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12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雪天新材注册资本将达到331,150万元,雪天盐业认缴出资总额将达到169,000万元,雪天盐业持有雪天新材的股权比例仍为51%,雪天新材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雪天新材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中邮投资、农银投资、衡东国投和建泽计划,上述投资者每认缴1元注册资本应缴付的投资金额 为人民币1元。其中中邮投资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农银投资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衡东国投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建泽计划拟认缴的金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公司此前持有雪天新材51%股权,此次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4,000万元,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124,000万元。

2025年9月,公司曾与建信投资达成初步协议,拟由建信投资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31,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信投资及公司尚未实缴出资,建信投资拟与银河资产组建产品建泽计划参与雪天新材增资,并在新的增资协议中约定解除前述出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天新材注册资本仍为88,150万元。

此次增资完成后,雪天新材注册资本将达到331,150万元,雪天盐业认缴出资总额将达到169,000万元,雪天盐业持有雪天新材的股权比例仍为51%,雪天新材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9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KA8KPN8C

4.法定代表人:杜春野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号金嘉大厦A座401

7.经营范围: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26年3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9.股东情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10.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无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中邮投资成立于2026年3 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无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中邮投资控股股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12.经查询,中邮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GP8H2H

4.法定代表人:许多

5.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118幢7层701、702、703、8层、9层、10层北侧,1-141幢23层

7.经营范围:(1)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2)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3)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4)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5)发行金融债券;(6)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7)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8)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9)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7年8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9.股东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10.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无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12.经查询,农银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4MA4Q83GF4C

4.法定代表人:刘阳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注册地址: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三楼

7.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河道采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9年1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9.股东情况:衡东县财政局100%控股

10.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无

11.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12.经查询,衡东国投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建泽十五期债转股投资计划

1.公司名称:建泽十五期债转股投资计划

2.公司性质:契约型基金

3.股东情况:建信投资持股50%,银河资产持股50%

4.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无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建泽计划成立于2026年8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无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建泽计划的两个合伙人建信投资及银河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建信投资:

单位:亿元

(2)银河资产

单位:亿元

6.经查询,建泽计划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4MAD42UPP03

4.法定代表人:杨立树

5.注册资本:88,150.00万元

6.注册地址: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宁国路创新创业园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20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9.股东情况(当前):

此次增资完成后预计股东情况如下:

注:以上部分数据如有尾差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湖南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引入投资者涉及的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湘广信评报字(2026)第0085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雪天新材净资产评估价值36,460.79万元,增值额449.12万元,增值率1.25%。在此基础上,雪天新材此次拟引入的外部投资者对其本次增资的每1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为1.00元。

综上,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股权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控股股东):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中邮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二: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三: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四:建泽十五期债转股投资计划

丙方(目标公司):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增资金额

本次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88,150万元增加至331,150万元,增资价格根据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即每认缴1元注册资本应缴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元。其中:雪天盐业投资124,000万元,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124,000万元,完成本次增资后,雪天盐业认缴出资总额达到169,000万元;中邮投资投资40,000万元,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农银投资投资37,000万元,认购雪天盐碱新增注册资本37,000万元;衡东国投投资15,000万元,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建泽计划投资27,000万元,认购雪天新材新增注册资本27,000万元。

(三)出资期限

签订投资协议后且满足交割先决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邮投资、农银投资、衡东国投及建泽计划一次性将本次增资中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对应的投资款支付至雪天新材指定账户,雪天盐业的增资款分两期到位,其中16,000万元于满足交割先决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剩余108,000万元于2026年12月31日前到位。

(四)资金用途

1.中邮投资对雪天新材的全部投资款仅用于雪天新材偿还其对外负债;

2.农银投资对雪天新材的全部投资款仅用于雪天新材偿还其合并范围内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存量金融负债;

3.建泽计划对雪天新材的全部投资款仅用于雪天新材偿还其合并范围内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存量金融负债;

4.衡东国投对雪天新材的全部投资款仅用于目标公司正常建设、生产和经营需求。

(五)利润分配

雪天新材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在不影响雪天新材正常经营等分红条件满足的前提下,雪天新材应按照不低于其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50%的标准、按各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向各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六)增资后的法人治理结构

各方一致同意,雪天新材董事会成员由五人增加至十三人,雪天盐业增补四名,中邮投资、农银投资、衡东国投及建泽计划各增补一名。各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应具备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对于前述有权提名董事的股东所提名的适格董事候选人,雪天新材其他股东届时在股东会中均需投同意/赞成票予以通过。雪天盐业以雪天新材作为盐碱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平台,雪天新材为雪天盐业的控股子公司,雪天盐业维持雪天新材当前独立经营的条件和现状,合理提高雪天新材的独立经营能力,承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七)优先认购、共同出售条款及股权出售的限制

在目标公司存续期间,如目标公司计划新增注册资本、发行股份或可转债时,在同等条件下,本轮新股东均有权(但没有义务)按其届时的相对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即优先购买权)。

在雪天盐业对外转让股权时,如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未针对雪天盐业拟出售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未行权股东有权但无义务按照出售通知载明的相同价格和条件参与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在目标公司办妥本次增资的股权及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年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雪天盐业不得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八)承诺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有权或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

2.订立和履行本协议将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章程、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的组织性文件;订立的对其本身或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重要协议和合同。

3.就目标公司基本情况,除各方已知悉以及已向各方披露事项(包含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已显示事项)以及在过渡期内发生的且非雪天盐业主动引发的相关事项外,雪天盐业和雪天新材共同声明和保证如下:

(1)依法设立

目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并有效存续。

(2)财务报表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目标公司的所有会计账目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而制定及真实反映目标公司在有关账目日期的财务及经营状况。该等财务记录和资料符合有关法律的要求以及符合在中国采用的会计原则,没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3)资产

目标公司对其账目中记载的所有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且该等资产不受任何担保物权、其它他项权利、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也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的情形(该等限制在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已披露除外)。目标公司实际占有并控制着该等资产,对该等资产持有相关权利证书或文件。

(4)知识产权

目标公司经营的业务不与且从未被指认与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相冲突。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不会导致对任何知识产权或许可权利的损失或损害。

(5)正常经营

①自目标公司设立日至评估基准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存在尚未解决的、并将在交割日后承担违约责任的任何重大违约事实或行为。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劳动争议、行政争议、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或其他可能影响目标公司项目正常建设、投产运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潜在事项,截至交割日,也不存在因任何原因受到行政调查的情形。

②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目标公司没有并且不会召集任何提议停业或清算的会议,没有通过并且不会通过停业或清算的决议,没有提交并且不会提交关于停业或清算的书面请求,没有收到任何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要求停业或清算的行政决定。

(6)无未披露债务

评估基准日前除了应在财务报表上明确地反映和预提的负债及或有负债,目标公司不负有任何形式的任何其它负债及或有负债,不存在第三方主张任何该等负债及或有负债的有效依据;且评估基准日前也不存在未披露的、会导致公司负债及或有负债产生的现有条件、状况或情形。如在交割日后,债权人向公司主张除《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上明确地反映和预提的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债务的,且该债务发生于基准日前的,则由雪天盐业对该等未披露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7)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不论是在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还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

①是目标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从真实交易中产生或将产生的;

②是有效的;

③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是可收回的。

(8)劳动人事

目标公司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劳动政策的规定管理员工;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劳动政策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不存在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被员工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追缴的情况。

(9)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目标公司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10)过渡期

①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②过渡期内,目标公司未在任何资产或财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负担。目标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置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

③原股东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标的公司份额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况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2)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3)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导致增资扩股、股权投资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2.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上述1款违约情形的,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2)暂时停止履行自身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催告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后,违约方仍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其他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协议各方均应履行。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引入外部投资者是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引入潜在战略资源的重大举措。

一是能实现协同效应,为项目加速落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项目本身来看,引入的资金和潜在的战略资源,将有力支持项目采用更加先进、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产品品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契合行业升级趋势,最终为雪天新材注入可持续增长动力,并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显著贡献。同时,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扩充董事会成员,能进一步丰富雪天新材的股东结构,并促进提升雪天新材管理层整体治理能力。

二是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实现机遇和风险共担。目前纯碱行业整体经营形势偏弱,雪天新材项目达产达效还需要一段时间。通过引入投资者增资有利于雪天盐业分散项目风险,实现与投资者的机遇风险共担。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增资规模及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雪天新材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6-03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票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天盐业,证券代码:600929)已自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一032)。

一、停牌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论证。公司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批程序(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程序)。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即在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前(含当日),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预案或者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本次交易。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以各方进一步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审核、注册(如适用)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