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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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婷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4人为独立董事;
2、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国药股份关于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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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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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未通过,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412,841,7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72%)已回避表决。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结算正常,本次议案未通过不会对公司资金结算和经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焦新哲、赵耀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