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提请股东会在本议案所述范围、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中伟先生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先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存在利害关系,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总额: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议案所述范围、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定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中伟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公司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中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906,8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30%。孙中伟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临时提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其他内容无变化。现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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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2.00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提交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的,须在9月14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北站壹号2栋39层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27”;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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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