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6-043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开始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及公告栏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3日,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2、截至2026年9月3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任合同以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研发、营销、管理)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