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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6-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潘立生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潘立生作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潘立生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1、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90,182,182股变更为228,218,61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0,182,182元变更为228,218,618元。

2、根据以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涉及条款,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潘立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同意提名潘立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6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以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7,054,654.6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8,036,436股。2026年5月29日转增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90,182,182股变更为228,218,61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0,182,182元变更为人民币228,218,61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7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杨模荣先生自2020年9月23日起任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6年9月22日任期届满六年。公司于近日收到杨模荣先生的辞职申请,申请任期届满后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定要求,杨模荣先生的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杨模荣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模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模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杨模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潘立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潘立生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附件:潘立生先生简历

附件:

潘立生先生简历

潘立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曾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合肥城建、科大讯飞、铜陵有色、炬芯科技独立董事,现任美亚光电独立董事。

潘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8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9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9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9月1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20层。

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20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0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0”,投票简称为“立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2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