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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6-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9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其中陈潮先先生、计乐宇先生、刘胤宏先生、庞霖霖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所持标的公司99.855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判,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签署终止协议等后续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增资参股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增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人民币现金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后总股本5%-10%的股份。此次交易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投后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80,000万元。此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涉及的增资金额及股权比例尚未最终确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股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44名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恒扬数据99.85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恒扬数据99.855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如下:

1、2025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8日星期二)开市起开始停牌。

2、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3、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202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1号)。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2025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5、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6、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7、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8、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本次交易事项推进时间较长,当前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事项筹划初期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判,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之日至终止本次交易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之日(2025年8月12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2026年9月4日)止。上市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并与主要交易对方开展充分沟通及协商后,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增资参股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并签署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人民币现金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扬数据”或“标的公司”)增发后总股本5%-1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投后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80,000万元。

2、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先决条件,交易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涉及的增资金额及股权比例尚未最终确定。本次签署增资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恒扬数据专注于智能计算和数据处理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销售与服务,是国内优秀的AI智算中心、云计算数据中心及边缘计算核心基础设施供应商,同时提供网络可视化与智能计算系统平台解决方案。恒扬数据致力于为互联网/云计算服务商、电信运营商、信息安全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与解决方案。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拟取得恒扬数据5%-10%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数据通信及智能计算领域的战略布局,充分发挥相关产业链之间的协同效应。在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的同时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增资参股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增资意向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人民币现金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恒扬数据增发后总股本5%-10%的股份。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投后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8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核查,恒扬数据不存在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等资金占用情形,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且经查询,恒扬数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恒扬数据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扬数据的总股本为71,98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三)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及财务情况

恒扬数据产品受到智能计算、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基因测序图像分析等多个应用领域客户的认可,与相关行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和中大型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1、标的公司主要产品

①智能计算产品

在智能计算领域,恒扬数据凭借对客户需求的精准把握和市场趋势的深刻洞察,成功研发了广受市场认可的AI算力集群DPU产品系列,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恒扬数据积极响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战略,深度对接国产化技术生态,基于华为鲲鹏处理器+昇腾AI芯片+自有DPU处理器,打造了多款高性能AI智算一体机/DPI智算一体机产品。

②数据处理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

数据处理业务作为恒扬数据的传统业务板块,依托自主研发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涵盖数据采集、智能分析、流量检测、网络可视化统一运维等全流程解决方案。

2、恒扬数据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李浩

丁方一: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二: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三: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四: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五: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丁方一、丁方二、丁方三、丁方四、丁方五统称“丁方”,丁方为甲方现有股东,丙方为甲方实际控制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一、股份认购计划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投后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8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元整)。乙方拟以现汇的形式认购甲方向乙方增发的合计占甲方增发后总股本5%-10%的股份。

二、本次增资的先决条件

1、各方确认:本《增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增资事项达成的预约意向文件。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仅部分主要股东就本次增资表达合作意向,本次增资尚未取得标的公司全部其他股东的同意,亦尚未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最终能否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投资方履行本次增资项下出资、交割相关义务,以下列全部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由投资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1)标的公司股东会已经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审议批准本次增资方案,该决议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增加注册资本所需表决权比例;

(2)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依法享有优先认缴权的其他股东,已知悉且放弃其优先认缴权。

(3)各方就增资交易细节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增资扩股协议》;

(4)投资方内部投资决策审批完成;

(5)不存在会对本次增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实、诉讼、行政处罚。

3、上述先决条件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成就;若到期全部或部分先决条件未成就的,本意向协议项下关于增资实施的预约效力自动终止,除保密、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外,各方互不承担继续推进增资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丁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召集和召开股东会,依法切实履行乙方认购股份的相关义务,保障本次交易得以顺利获得批准;

(2)甲方及丁方应保证本次股份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如甲方公司章程规定现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甲方及丁方应促使其股东在本协议生效前出具放弃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文件,并将相关承诺记载于甲方股东会决议文件;

(3)甲方及丁方承诺甲方合法经营,甲方具备甲、乙双方项目合作所需的全部资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甲方提供的财务数据、业务资料真实、完整;

(4)甲方及丁方承诺本次股份认购完成前(即本次股份认购工商变更完成前)甲方所有公司债务债权(如银行贷款、抵押、借款等)等民事纠纷或因公司认购前相关行为原因导致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税务、刑事等处罚的,由甲方及甲方原股东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甲方向乙方披露与否。

(5)甲方及丁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股份没有被设置任何质押、查封或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等情形,也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若甲方股东所持股权存在代持,甲方及丁方承诺在合适时间按照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予以规范,若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之间就股份代持事宜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该等事宜属于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之间的内部事宜,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亦不能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若后续乙方因甲方股权存在代持事宜(无论被代持人披露已否)遭受任何损失,甲方及丁方应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6)甲方及丁方应将本次交易获得的款项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或经乙方同意的其他用途。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丁方不得将增资款用于偿还股东债务、非经营性支出或从事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高风险投资(如股票、加密货币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份认购价款后,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持有甲方股份,并依法享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乙方有权委派1名董事进入董事会,甲方应确保乙方委派的董事顺利进入甲方董事会;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承诺其将全职及全力从事甲方经营业务并尽最大努力发展甲方业务,保护甲方利益;

(2)丙方承诺并保证,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权或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期间,其本人或关联方:

1)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外为自己或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从事与公司业务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对任何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或者从该等实体中获取利益;

2)不得在任何从事与公司正在经营或拟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之实体中任职,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拥有、管理或参与该等实体的经营活动,为该等实体提供咨询或其他服务,向该等实体提供贷款、客户信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协助,或以其它方式参与该等实体或与之关联(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该等实体的所有人、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及顾问);

3)不得为任何第三人招揽公司的任何管理人员、雇员或劝诱其离开公司,或鼓励、促使任何除公司外的其他实体雇佣、聘用任何该等人员;

4)不得促使、引诱或鼓励公司的任何现有或潜在客户、供应商、代理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其他实体终止或变更与公司的任何该等关系;

5)不得利用从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公司正在经营或拟经营的业务相竞争的经营活动;

6)无论何种原因,如获得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及/或其关联方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7)若丙方违反本条款竞业禁止约定,其违约期间经营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

4、本协议各方均有义务确保各自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也不存在与其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做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相冲突的情形。

四、违约责任:

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之过错而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充分履行,过错方应赔偿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各方均有过错,则各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对其他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若发生以下事由导致乙方遭受任何损失,甲方、丙方及丁方应连带地向乙方赔偿所有该等损失:

(1)甲方及/或丙方、丁方在本协议文件下的任何声明、陈述、保证不实或有遗漏,或违反其在该条项下作出的任何声明、陈述、保证;

(2)甲方及/或丙方、丁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文件项下的任何承诺、义务或未遵守本协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文件项下的任何其他规定。

五、正式《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均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已经达成。

(2)乙方依法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丰富应用于数据中心、通信等场景的产品种类,并持续推进相关产业链的整合。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拓展相结合,不断完善公司在数据通信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增资参股恒扬数据是公司业务延伸至数据智能计算领域的重要战略举措。

光通信产品是数据传输的“物理通道”,而恒扬数据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流量智能计算处理、边缘智能计算等场景。两者的结合可构建“高速互联+智能计算”的一体化架构,满足数据中心、边缘计算等场景对低延迟、高带宽、高能效的复合需求。

本次签署的《增资意向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安排,签署本协议本身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增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增资事项达成的预约意向文件,系意向性、框架性安排,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日常经营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对标的公司完成投资后的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6: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6:00至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四、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陈潮先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玉女士、财务负责人张德林先生、本次交易对方代表、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等相关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进行调整)。

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公司出席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将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