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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濉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2026-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09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濉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公司”)近日收到濉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的《立案通知书》(濉城执立通字[2026]第18号),公司涉嫌转包工程的行为被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与岭南股份(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签订《濉溪县凤栖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8亿元,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账面已确认项目产值4.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的36.02%,以上数据最终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二、立案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你(单位)涉嫌转包工程的行为,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陈述事实、理由,提交相应证据。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除上述立案调查所涉项目外,公司在濉溪县无其他项目。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濉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