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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上报

2026-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妍

首批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上报

◎记者 朱妍

近日,东吴基金、中海基金、摩根士丹利基金、泰信基金、汇安基金、淳厚基金、圆信永丰基金、苏新基金、恒生前海基金等10家基金公司上报了首批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

从产品名称来看,这批上报的产品共涉及3条指数:中债-AAA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中债-高等级科技创新及绿色债券指数,以及上海清算所AAA科技创新债券指数。

此前的科创债ETF主要跟踪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指数。若这批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获批,科创债产品可投资的科创债标的范围将被拓宽。

2025年,24只科创债ETF分批成立并快速扩容,带动了债券型ETF的整体发展。Choice数据显示,截至9月6日,科创债ETF的总规模达到3175亿元,在债券型ETF中的占比超过三成。

“此前市场只有场内科创债ETF,场外相关指数基金处于空白状态。若首批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获批,公募行业将进一步完善科创债产品的谱系。”格上基金研究员毕梦姌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这批产品落地后,公募可以同时提供场内交易和场外申赎两类科创债被动投资工具。银行理财、保险等机构可在场外渠道配置科创债指数基金,没有股票账户的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相关投资,更多资金有望借助不同工具进入科技赛道。

梳理可见,此次上报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的,均为中小基金公司。

“这次中小基金公司集中上报相关产品,应该与监管层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健康发展的导向有关,和此前的摊余成本法债基上报情况类似。”沪上一家基金公司人士对记者说。此前,15家基金公司集中上报了新一批摊余成本法债基,上报的公司也集中在中小基金公司层面。

毕梦姌认为,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与摊余成本法债基相比,从产品设计看存在共性。摊余成本法债基采用封闭期运作、净值波动相对平滑,这类产品规模空间大,运营模式标准化;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同样是标准化工具类产品,发行门槛和运营复杂度低于主动权益类产品。这两类产品都比较适合资源有限、渠道偏弱的中小基金公司运作。

“中小公司可以依托相关品类先提升规模、积累收入,再逐步向其他品类延伸。未来,头部基金公司走综合化路线,可覆盖全资产类别;中小基金公司走特色化路线,在特定领域深耕。两类机构不是零和竞争,而是服务不同需求,政策导向为行业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毕梦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