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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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方案调整
暨关联交易公告

202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方案调整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以保障经营目标顺利实现为宗旨,降低实货风险敞口、稳定利润空间。

交易品种:电解铝、氧化铝。

交易工具:铝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沪铝)、氧化铝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沪氧化铝)。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交易金额:(1)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调整后最大保证金投入金额不超过26.34亿元,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

(2)白音华铝电公司最大保证金投入金额不超过9.5亿元,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调整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及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鉴于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的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以保障经营目标顺利实现为宗旨,降低实货风险敞口、稳定利润空间为目的,所属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铝电分公司(简称“白音华铝电公司”)拟分别对公司电解铝销售、氧化铝采购,利用期货工具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1.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调整后最大保证金投入金额不超过26.34亿元,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

2.白音华铝电公司最大保证金投入金额不超过9.5亿元,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公司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沪铝)、氧化铝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沪氧化铝),对电解铝销售进行卖出套期保值,对氧化铝采购进行买入套期保值。

(四)交易期限:本计划方案有效期自电投能源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完成2027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方案审议并发布公告日。

(五)资金来源:公司利用自有周转流动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调整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鉴于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的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项议案中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将回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保障经营目标顺利实现为宗旨,坚持稳妥谨慎方针,降低实货风险敞口、稳定利润空间为目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公司为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控体系,避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并对期货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防控措施:

1.市场风险

期货合约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导致期货账户浮亏。

防控措施:一是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套期保值目标确定开仓价位。二是期货持仓头寸占用资金控制在全部期货保证金的60%以内,在价格出现逆向波动时,至少可以抵抗一个涨停板。三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并严格执行。市场风险可得到有效防控。

2.操作风险

人为错误、电脑系统故障、工作程序和内部控制不当等,可能面临操作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改进内部控制流程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监管。二是加强期货业务队伍建设、强化员工业务培训。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考核机制,防止片面强调套期保值业务单边盈利导致投机行为。四是委托集团公司内部铝业金融衍生业务统一操作平台下单操作,提高专业化集中化水平。五是运用集团公司期货贸易套期保值信息系统,准确记录、传递各类交易信息,固化制度要求,规范操作流程,阻断违规操作,并留有风险监控接口,由公司期货业务风控小组及上级单位对应部门进行风险监控。操作风险可得到有效防控。

3.流动性风险

离每月最后交易日(15日)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铝业期货业务面临流动性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合理控制期货持仓结构,防止合约过于集中引发逼仓风险。二是结合实货敞口变化和套期保值需求,经内部审慎决策后执行相关操作,流动性风险可得到有效防控。

4.信用风险

开展期货业务过程中,存在无法支付所承诺的货款或无法交付所承诺的商品,可能面临无法履行合同的信用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公司仅针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氧化铝期货合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开展场外业务。二是选择集团系统内或境内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机构。三是在业务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用风险可得到有效防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准确反映其经营状况。

五、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概述

公司子公司为提高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化集中化水平,拟委托公司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业国贸)根据子公司交易指令进行操作,铝业国贸负责汇报成交情况,依据子公司交易方案提供行业形势分析、套期保值业务建议,以及对期货账户进行风险提醒。

(二)公司预计该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5年度与铝业国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注:2025年度与铝业国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为电投能源公司与铝业国贸关联交易情况。白音华铝电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过户至电投能源公司。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①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②成立日期:2010-01-18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550014781X

④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32层

⑤法定代表人:徐占亮

⑥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⑦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资产总额415596.17万元,总负债260260.04万元,所有者权益155336.13万元,营业收入5403644.16万元,利润总额31812.62万元,净利润31812.62万元。

⑨铝业国贸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⑩主要股东: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持股25%,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五)关联关系

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铝业国贸公司30%股份。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属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集团的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履约能力

根据该关联人最近一期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前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目标、生产计划和市场形势,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向铝业国贸公司下达交易指令。铝业国贸公司负责提供行业形势分析、套期保值业务建议,根据子公司交易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汇报成交情况以及依据子公司交易方案对相关账户进行风险提醒。

定价原则和依据:铝业国贸公司不向子公司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合同签订情况:截至本调整方案公告日,适用本次调整方案的《套期保值业务委托合作协议》尚未签订。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委托铝业国贸下单操作,能够提高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专业化集中化水平,能够通过统一的金融衍生业务信息系统实时监控风险指标,确保预警与止损机制自动提示,全程留痕。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和白音华铝电公司两个子公司均是电投能源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生产的电解铝及主要原材料氧化铝属于完全市场化产品,价格波动频繁、幅度大,对其经营效益有较大影响。为规避或降低电解铝、氧化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发的经营风险,确保2026年度经营目标顺利达成,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

子公司依据《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评〔2021〕1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铝业期货业务管理规定》,作为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实物交割、风险管理、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子公司利用自有周转流动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建立专用期货业务保证金银行账户,用于出、入金管理。

我们认为,子公司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严密的风险防控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6年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6.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7.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调整);

8.白音华铝电公司开展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调整版);

9.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

(二)会议于2026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12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0人,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2人,委托出席会议董事0人),缺席会议董事0人。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2人:分别为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马轲、胡春艳、李宏飞、应宇翔、陈天翔、陶杨、李明、张启平董事。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长王伟光。

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相关部门议案负责人。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方案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方案调整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75)。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光、田钧、李岗、于海涛、马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核查意见。

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与会的7名非关联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2026-076)。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6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27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1)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年度计划方案调整暨关联交易公告》。

(2)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对第1.00项提案回避表决。

(3)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第1.00项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21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27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四)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27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资本部。

2.联系电话:0471-6616800

3.联系传真:0471-6622596

4.电子邮箱:ltmy@vip.163.com

5.联系人:周志强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2026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8”,投票简称为“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