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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6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1)。

(二)2026年9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9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回购最高价为人民币14.04元/股,回购最低价为人民币11.12元/股,回购均价12.5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6.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6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4)。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及一致行动人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注销回购股份3,301,600股,于2026年8月6日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标的股票8,518,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7)。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3,922,5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按照前期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进行回购股份的处理及安排。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本公告发布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未实施部分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