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14,762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3年11月7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0)。
4、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5、2023年1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人。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21日出具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44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6年8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81,462.34元。2026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回购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76,000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与来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176,000股。上述股票均来源于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向2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上述17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4名激励对象另有222,743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有1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股票的股份来源同时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股票归属工作尚在办理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部分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8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5)。
3、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4、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修订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3、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股票的股份来源同时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数量分别为0.3547万股、0.2453万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9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另有0.2453万股的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21日出具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44号),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6年8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398,743股限制性股票出资款5,163,721.85元。其中,来源于库存股176,000股(库存股的成本2,935,604.66元),另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柒佰肆拾叁元(¥222,743.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5,374.19元。
2026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部分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