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0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7月28日结项,且项目实施主体已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江丰”)变更为参股公司广东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之“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4月23日结项,且项目实施主体已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变更为参股公司武汉丰科晶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上述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61.0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6.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5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0,049,693.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450,306.6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9月,公司及广东江丰、武汉江丰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5年11月,公司及广东江丰、武汉江丰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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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城东支行(账号:39-615001040010394)、中国银行余姚塑料城支行(账号:361080010047、账号:358480009268)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