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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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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6-04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9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6月5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8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8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560,00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口彩凤聚鑫商贸中心(有限合伙)、泉州东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2元。待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82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828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2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115629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6-04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至9月1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zjzb@chnau99999.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科军先生

总经理(代行)、副总经理:金文一先生

总会计师:吴义东先生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张彦菁女士

独立董事:缪慧频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至9月1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jzb@chnau99999.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紫庭

电话:010-84115629

邮箱:zjzb@chnau99999.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