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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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816 证券简称:易思维 公告编号:2026-020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寅先生、郭磊先生、尹仕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阮殿波先生、周红锵女士、徐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满足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寅,男,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博士后、助理研究员;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6月至今,任天津易思维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郭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郭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200,799股并通过控股股东杭州易实思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311,907股,以及通过宁波易实天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易实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证资管易思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郭寅先生除担任杭州易实思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外,其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郭磊,男,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天津市航空易思维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技术中心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天津易思维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郭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50,583股,通过国证资管易思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郭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3、尹仕斌,男,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先后任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助理教授;2016年6月至今,任天津易思维产品技术中心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产品技术中心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尹仕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尹仕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50,570股,通过国证资管易思维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尹仕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阮殿波,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和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清华大学机械系/精密仪器系教师;2008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集盛星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2年3月至2019年8月,任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7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5年5月,任台州闪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6年5月,任银贮(阜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任池州银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宁波二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先进储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院长;2022年1月至今,任泓明嘉诚科技(宁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7月至今,任上海迅能超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阮殿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阮殿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周红锵,女,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今,任杭州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红锵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周红锵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3、徐静,女,198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澳洲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24年11月至今,任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固力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徐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88816 证券简称:易思维 公告编号:2026-021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三、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将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816 证券简称:易思维 公告编号:2026-022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

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88号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应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88号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71-85378319

3、联系邮箱:ir@isv-tech.com

4、联系人:崔鹏飞

特此公告。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