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集体接待日
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202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集体接待日

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

全景路演平台(网址:https://rs.p5w.net/html/178728695949785.shtml)

● 会议召开方式: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4:00前登录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指导、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及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就2026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全景路演平台(网址:https://rs.p5w.net/html/178728695949785.shtml)

(三)会议召开方式: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小宏

董事、总裁:毕培文

独立董事:张敏

职工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荣健

财务总监:楼铭铭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全景路演平台(网址: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9月16日(星期三)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3366287、63366275

邮箱:stock@dlg-exp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全景路演平台(https://rs.p5w.net/html/178728695949785.shtml)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5月2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4,183,56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83,671.36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对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待其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8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8元,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沪股通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A股股东一致。

(4)对于上述投资者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366287、63366275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股份情况: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小宏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陈小宏先生于2026年9月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4%。

● 本次增持不触及权益变动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增持股份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披露公告发布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5.本次增持不会触及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股东身份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6.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