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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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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3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于2026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6-040)。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兰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四)。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3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9月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本次永续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三)发行期限: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N年期,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项目建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具体发行利率确定方式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增信措施: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拟不设定增信措施。

(八)上市流通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本次注册发行事宜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登记托管和上市流通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五)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七)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3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9月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以不超过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项目建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安排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增信措施:本次债券拟不设定增信措施。

(八)挂牌交易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债券的无异议函,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无异议函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挂牌交易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交易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挂牌交易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八)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4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晋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金额和类别

由于部分关联方购销业务调整,以及整体市场的需求变化,本次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71,072.26万元,调减日常关联交易130,718.95万元,合计调减日常关联交易59,646.69万元。2026年原预计额度1,110,924.76万元,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实际发生额514,867.94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后,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1,051,278.07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1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单位: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兰旭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四)。

单位: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注:以上尾数差异,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政府指导价及市场化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

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2026-037号公告,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01、3.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晋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23日下午15:00(股东会开始前)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