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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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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A类:000590(简称: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A);C类:016179(简称: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C)

3、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4月1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终止本基金合同并进行清算。

自2026年6月23日起,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3000万元,如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的情形持续60个工作日(即持续至2026年9月14日),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于2026年9月15日起进入清算期,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