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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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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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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中塑股份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截至2026年9月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5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6年9月4日(T-4日),《广东中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9月4日(T-4日)(GMT+8)

注1:2025年扣非前/后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2:计算平均市盈率时,剔除奇德新材、天健新材等异常市盈率情况;

注3: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公司业务聚焦于高性能要求的改性工程塑料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构建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业务聚焦于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较于通用塑料,改性工程塑料通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进行加工改良,在机械性能、耐候性、耐腐蚀性、耐热性等方面能达到更高的要求,并能实现阻燃、导电、介电可调等特种功能。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构建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在技术层面,公司掌握了改性工程塑料生产过程中完善且系统化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以激光直接成型技术(LDS)、纳米注塑成型技术(NMT)、耐高温阻燃技术为代表的多项自有核心技术,并不断丰富各项核心技术储备。在产品层面,公司针对消费电子、储能、新能源等领域产品对高强度、轻量化、低信号损耗、阻燃防爆、颜色个性化等需求,开发了激光直接成型LDS材料、纳米注塑专用工程材料、超耐高温特种尼龙材料、阻燃增强型材料、耐低温材料、低损耗介电材料、耐化学材料、特殊表面效果材料,满足下游不同领域对于高性能材料的需求。在工艺层面,公司构建了从基础工艺到特色工艺的完整创新体系,在共混、计量、挤出、造粒等基础工艺的基础上,通过定制化设备,实现了工艺参数的精准控制,攻克了基材热敏性、高填充物助剂的分散性及相容性等行业共性难题,形成了具备独特优势的特色工艺。

2)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研发资质与成果丰富

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曾参与国家级专项科研项目“‘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一一高性能聚酰胺工程塑料制备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独立牵头承担“半芳香族耐高温PA10T/11制备过程中的关键科学问题”“面向大型深腔件的PC基模内装饰材料及成型工艺研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95项。

3)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得到下游众多知名客户认可

消费电子领域应用场景丰富,产品持续快速迭代更新,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并随着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的兴起,为TWS智能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VR/AR终端等产品提供定制化改性工程材料。同时,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智能家居行业的发展,公司开发出了一系列轻量化、高阻燃、高防护产品,在汽车内外饰、汽车影音系统、新能源“三电”系统、户外储能、扫地机器人设备上得到应用。公司凭借自身多年积淀的研发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紧密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围绕下游领域龙头企业的业务需求进行材料开发,构建多元化的产品矩阵,通过新材料与新业态的交叉创新,公司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助力下游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公司产品获得了国内外诸多知名企业认可,直接客户覆盖了国内主要的零组件、模组和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例如比亚迪、富智康、华勤技术、闻泰通讯、龙旗科技、长盈精密、歌尔股份、瑞声科技、领益智造、立讯精密、捷荣技术、硕贝德等。此外,公司进入了多个终端品牌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源池,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传音、BOSE、联想、小天才、安克创新、正浩科技、比亚迪、江铃等行业龙头企业。

综上,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了丰富的科研成果,依靠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在消费电子、储能、汽车、家居家电等领域的高水平应用,得到下游众多知名客户认可,促进了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次发行价格55.2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2.2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9月4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5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极端值后)43.15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1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0,482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4.37%;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091,96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4.34%,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784.32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4)《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64,549.20万元,本次发行价格55.28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68,176.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8,668.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9,508.2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1,233.29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55.2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8,176.27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8,668.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9,508.2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中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1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塑股份”,股票代码为“30168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中塑股份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233.29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933.1495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20.65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0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国信资管中塑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3.329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89.941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4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13.270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4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7.384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46.2695万股,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73.7500万股,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7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920.0195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9月4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5.2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2.2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1.5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9月10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5.2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6年9月14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对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T日)9:15-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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