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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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4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中回购股份用途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售窗口期,则不出售),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出售未变更原回购方案。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部分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部分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40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92,7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1,95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983,1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前述股份回购计划已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2,350,0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175,9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述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中回购股份用途的约定,完成回购股份后续处理。

2、出售股份数量及比例: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含本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76,720,000股为基准)。

若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3、出售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出售实施期限:自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售窗口期,则不出售。

5、出售价格区间: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表所述变动情况系按本次拟出售股份上限进行测算,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注2:本次拟出售的400,000股为《回购报告书》项下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股份。如按本次计划上限足额出售该部分股份,出售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950,000股为《回购报告书》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周孝伟先生,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罗耀东先生在董事会作出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根据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于2026年7月12日届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除前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出售计划,本次出售计划对应的时间、数量、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