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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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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6-07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其一致行动人河南愚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4,51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512,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

投资集团所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已于2017年12月17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投资集团计划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3%。

上述减持期间,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9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6-06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8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7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7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71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77,575.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322,4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3号)。

截至2026年8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1:发行费用合计为1,367.76万元,其中,前期投入置换金额中包含的发行费用为363.04万元。

注2:截至2026年8月31日尚有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8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9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649,188.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8号)。

截至2026年8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10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1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14,826.01万元(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14,826.01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826.01万元差异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三、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