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6-3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迅软件”)13.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2号),详见2026年7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的公告》(2026-27)。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思迅软件13.50%股权。
2026年8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思迅软件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6〕1175号),对本次转让所涉股份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认。2026年9月7日,思迅软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思迅软件13.5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1、上市公司尚需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支付交易对价,并就新增股份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
2、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
4、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后续涉及的相关事宜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注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本次交易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所需履行的全部批准与授权,本次交易之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在本次交易相关方按照已签署的交易协议、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