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8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6-06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8月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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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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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本公司在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1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8月29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冶”)出具担保函,就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冶博茨瓦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冶博茨公司”)履行相关采矿服务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3,914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履约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2032年8月31日止。该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和6月29日审议通过《中国中冶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中国中冶及其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87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其中,中国中冶本部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95亿元担保,中国中冶下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5.92亿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年度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上述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6月6日和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包括在上述2026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且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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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冶博茨公司于2025年7月设立,2025年当年及2026年1-6月,该公司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金额:5,000万美元;
担保期限: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2032年8月31日止;
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子公司中国华冶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冶博茨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本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境外项目履约需要。被担保方华冶博茨公司整体资产状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已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该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并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该计划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范围内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董事会另行审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8月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39.93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98%;其中,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131.23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42%;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人民币7亿元,实际提供的关联担保余额人民币3.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