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4503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10人,独立董事均列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出席。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浩先生列席;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中议案1分10项子议案逐项表决,议案1各子议案和议案2均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1亿元(含)-2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40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3.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期限顺延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0元/股(含)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21.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99.98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7%、0.40%。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和上限分别为11,904,762股至23,809,523股计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至0.30%,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洪先生《关于提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上述相关提议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2.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2.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7369666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2026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904,762股至23,809,5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至0.30%。具体的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7:00

2.申报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3908室

3.联系部门:计划财务总部

4.联系电话:0531-68881021

5.邮箱地址:ztzqjhcwzb@zts.com.cn

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冉宏国先生、朱传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冉宏国先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且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任职,同时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冉宏国先生就任后,綦好东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朱传章先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职,同时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冉宏国先生、朱传章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