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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4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等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111,588,9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381,840,072股后的股份数3,729,748,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 3,356,774,006.40元=3,729,748,896股*0.9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81641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8164176元/股=3,356,774,006.40元÷4,111,588,968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82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等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1,840,072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111,588,9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381,840,072股后的股份数3,729,748,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董事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111,588,9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381,840,072股后的股份数3,729,748,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8.1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3,356,774,006.40元=3,729,748,896股*0.9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816417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8164176元/股=3,356,774,006.40元÷4,111,588,968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8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8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16楼

咨询联系人:赵冠双

咨询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电话:0571-8387199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4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4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9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9月8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3,821,083,211股增加至4,111,588,968股,注册资本相应由3,821,083,211元增加至4,111,588,968元。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预计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办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12.43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0)。

鉴于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补仓权利人,根据相关约定进行追保补仓,同时为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融资资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关联董事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董事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金丹文女士、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4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9月8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3,821,083,211股增加至4,111,588,968股,注册资本相应由3,821,083,211元增加至4,111,588,96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5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50亿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对应已回购的股份,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50,813,800股,拟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亿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对应已回购的股份,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50,813,800股,拟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2.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管理模式的议案》,对该计划的资金来源及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81,840,072股后的3,439,24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111,588,9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381,840,072股后的股份数3,729,748,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分割、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如发生派息,购买价格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3,439,246,800股*0.05元/股= 171,962,340.00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50035元/股=171,962,340.00元÷3,821,086,872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3,729,748,896股*0.9元/股=3,356,774,006.40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8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8164176元/股=3,356,774,006.40元÷4,111,588,968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82元/股)。

根据上述公式,P=P0-V=12.43元/股-(0.05元/股+0.82元/股)=11.56元/股,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11.56元/股。

鉴于公司预计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上述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12.43元/股调整为11.56元/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意见

1、本次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将本次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第1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试点指导意见》《第1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调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15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3”,投票简称为“恒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