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鉴于公司已于9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议提前3日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蔡学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林柱英先生、周锦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6-048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9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代表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高正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高正凯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正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人数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附件:高正凯先生简历

附件:高正凯先生简历

高正凯,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知识产权工程师,钢丝绳生产许可证审查专家,中国钢结构协会线材制品行业分会专家。历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管、研发部经理兼技术质管部副经理、技术研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电梯绳事业部总监。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正凯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高正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和2026年9月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更好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落地,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运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方

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根据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综合设计。每位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税前6万元人民币/年,非独立董事暂不设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于独立董事就任之日起计算,以现金形式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次。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根据职务、岗位职责等因素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3、中长期激励:具体依据公司相关方案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他个人应承担的款项等。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蔡学锋先生

2、副董事长:林柱英先生

3、非独立董事:洪艳女士、徐丹萍女士、周锦峰先生、高正凯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4、独立董事:苏晓东先生、李朝晖先生、邹碧波女士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总经理:林柱英先生

副总经理:周锦峰先生、左雨灵女士、朱迎春先生、陆舜锋先生、程谷先生、宛正先生、宋宪伟先生

财务总监:焦贤丽女士

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左雨灵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左雨灵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在此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蔡学锋,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历任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经理,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沼气发电有限公司经理,光大环保能源(苏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凯迪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人民政府企业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现更名为“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其子公司相关职务;苏州吴中经开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吴中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吴中融展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吴中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鼎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鼎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林柱英,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知识产权工程师,会计师。

历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子公司相关职务;无锡市玄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玄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夏赛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无锡玖番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市睿拓信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市臻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无锡市锡山区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无锡市锡山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常务委员;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无锡市科技企业家;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等社会职务。

洪艳,女,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科员、副主任、主任;苏州吴中经开投资促进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苏州吴中经开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吴中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吴中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丹萍,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员;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经理;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锦峰,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供应链经理;江苏彩虹永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苏州赛福天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苏州赛福天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赛福天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美达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南京美达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彩虹永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禾鑫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永金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同新(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市正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监事。

高正凯,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知识产权工程师,钢丝绳生产许可证审查专家,中国钢结构协会线材制品行业分会专家。历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主管、研发部经理兼技术质管部副经理、技术研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电梯绳事业部总监。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副总工程师。

苏晓东,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韩国国立机械与材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瑞士日内瓦大学高级教授助理。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州大学教授;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苏州光伏产业协会监事。

李朝晖,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讲师;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邹碧波,女,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历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左雨灵,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历任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稽核主管;华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审计师;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审计师;上海瑞慈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主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组织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管控中心总经理。

朱迎春,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日本Sonya上海办采购专员、艾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库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具部中国区销售经理、伍尔特(中国)有限公司工业部销售经理、法尔福钢绳(上海)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

陆舜锋,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经理。现任长沙赛福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谷,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建峰索具有限公司采购经理、营运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建峰索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宛正,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南京中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池工艺工程师、张家港彩虹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工艺经理、盐城阜宁苏民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制造总监。现任安徽美达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心总经理。

宋宪伟,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历任苏州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江苏省建筑设计院苏州分院设计师、苏州江南意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师。现任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院长。

焦贤丽,女,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历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芙蓉三路151号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蔡学锋先生担任股东会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2、 董事会秘书左雨灵女士、财务总监焦贤丽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1、议案名称:选举蔡学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选举林柱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选举洪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

议案名称:选举徐丹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选举周锦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1、3、4、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世纪同仁(无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娅、孙晓智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股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公司名称:明光明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美新能源”)。

● 本次与明美新能源股东签署《股东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协议签署完成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控制权的相关规定,在维持现有股权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能够对明美新能源实施控制,未来将明美新能源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本次签订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协议签订背景

为整合双方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2026年6月,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达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达伦”、“乙方”)与明光久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明实业”、“甲方”)投资成立明光明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光伏、风电、储能等清洁能源相关原辅材料、产品、设备及元器件供应链业务,力争打造区域行业标杆。安徽美达伦该笔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法定信息披露标准,且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签订情况

基于扶持安徽美达伦光伏业务稳定有序开展的目的。近日,安徽美达伦与久明实业就成立明光明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事宜签署了《股东协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通过系列协议,进一步细化明美新能源投资收益、退出机制等核心合作事项。相关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为双方后续合规合作、稳定经营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与明美新能源股东签署《股东协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公司名称:明光久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MA2WERFW73

3、法定代表人:李贯华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7、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祁仓路98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木材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涂装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广告设计、代理;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会议及展览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东情况:系明光久天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明美新能源情况

1、公司名称:明光明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MAKFUA5H95

3、法定代表人:李贯华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26年6月15日

7、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祁仓路98号经开区管委会大楼8楼803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东情况: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东协议

1、保底收益

(1)收益标准:为保障甲方投资权益,明美新能源承诺,甲方每年可按照实缴出资额的年化4%获得固定保底收益,该收益不受明美新能源年度盈利、亏损或经营业绩波动影响。

(2)投资基数:甲方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60万元,以此为基数计算保底收益。

(3)分配周期与时间:保底收益每年分配一次,明美新能源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且不晚于次年4月30日前,将当年度保底收益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差额补足责任:若明美新能源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足以支付当年度甲方保底收益,乙方应在保底收益支付期限届满后10日内,无条件将差额部分补足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对该差额补足义务承担最终责任。

2、股权回购

(1)回购触发条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乙方回购其持有的明美新能源51%股权,乙方应无条件履行回购义务:

①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明美新能源当年发生亏损,且未向甲方分配任何收益;

②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底收益或补足差额,逾期时间超过30日。

回购价格计算:股权回购价款=甲方实缴出资额(人民币3060万元)+甲方实缴出资额*4%*乙方未向甲方足额分配收益的年限。实际投资年限自甲方出资资金全部到账之日起计算,至乙方足额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

(2)回购执行要求:甲方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后,乙方应在15日内将全部回购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在收到全部回购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该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保底收益、差额补足款或股权回购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履行股权回购义务或拖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退出:

①要求明美新能源通过减资方式退还甲方出资;或②行使拖售权,将甲方持有的51%股权连同乙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一并出售给第三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并完成交易。除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本金、预期收益、维权费用等),乙方应补足差额。

(3)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双方共同签署了《股东协议》(下称“原协议”),其中“股权回购”已就回购权事项作出约定;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协议“股权回购”中增设“回购期”补充内容,原协议其余条款效力不受影响,仍应继续全面履行。

新增“回购期”条款内容如下:“1、双方确认,在不发生回购触发条件的前提下,最晚在2029年12月31日以前,乙方应回购甲方所持标的(明美新能源)全部股权;2、回购标的股权的回购价格执行原协议第3.1条的约定;3、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政策规定作出业务调整、终止相关合作业务、退出合作的行政决定,明美新能源应无条件遵照执行,及时完成业务关停、股权退出、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签署协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签署相关协议目的

本次签署相关协议,核心目的在于扶持安徽美达伦业务稳定有序开展。双方通过共同合作的方式夯实企业经营基础,助力公司光伏业务稳步拓展。同时依托双方资源协同优势,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二)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1、投资条款相关风险及影响

根据上述协议,久明实业实缴出资可享受年化4%固定保底收益,不受明美新能源经营盈亏影响,利润不足部分由安徽美达伦差额补足;安徽美达伦需于2029年12月31日前回购久明实业全部股权,回购价款包含久明实业实缴出资及对应未兑付年限的固定收益,投资退出机制清晰规范。本次约定的4%年化保底收益率处于市场合理区间,未超出公司现有部分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定价公允合规。

2、履约资金风险及影响

安徽美达伦承担本次投资收益差额补足及到期股权回购的双重履约义务,未来需集中筹措资金用于兑付固定收益及股权回购款项,存在一定的阶段性资金压力。若未来安徽美达伦经营状况、现金流、融资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其履约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本次相关交易条款系合作双方市场化协商确定,旨在保障我方合法投资权益,整体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协议,久明实业出资3,060万元,协议约定了固定收益及回购条款,久明实业不参与安徽美达伦的日常经营管理,该笔出资具有债务性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该笔款项确认为长期应付款。明美新能源的相关经营活动由安徽美达伦主导,公司通过安徽美达伦实际控制明美新能源的相关活动并享有可变回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控制权的相关规定,在维持现有股权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能够对明美新能源实施控制,应将明美新能源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为保证公司能够合法合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蔡学锋先生提名,董事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后,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左雨灵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左雨灵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审计工作经验。

左雨灵女士于2010年起先后历任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稽核主管、华高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审计师、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审计师、上海瑞慈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主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组织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管控中心总经理,其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岗位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熟悉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范及监管要求,能够规范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事务统筹等各项法定职责;凭借十余年审计、内控与风控领域的从业积累,兼具合规专业功底与实务经验,能充分胜任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左雨灵女士不存在以下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左雨灵女士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左雨灵女士目前兼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管控中心总经理(非经营业务条线),能够明确区分所兼任职务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左雨灵女士任职资格、兼任情况、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经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左雨灵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左雨灵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左雨灵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且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