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琳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翟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会审议,翟淑萍女士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接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至此,张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4人,代表股份150,891,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5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6,544,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3人,代表股份34,346,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3人,代表股份34,346,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3人,代表股份34,346,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40%。
3)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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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聂东律师、张晓强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